本报记者 冷翠华
见习记者 杨笑寒
近日,保险公司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陆续披露,偿付能力情况也随之出炉。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5月6日,已有156家保险公司披露了偿付能力情况。其中,5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均是由于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
受访专家表示,险企偿付能力达标除了要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还需要针对公司治理和各类风险的具体指标和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要求,提高管理效果,从而提升风险综合评级水平。
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是主因
根据监管规定,险企偿付能力达标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风险综合评级水平在B类及以上。其中,风险综合评级由监管部门评定,险企在每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的最近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通常为上季度和上上季度的评级。
截至5月6日,已有156家保险公司披露了最新一期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具体来看,评级为A类的险企共54家。其中《幸运五星才能玩吗》,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等6家财险公司和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9家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综合评级为A类最高级别的AAA级,另有24家为AA级,15家为A级。
评级为B类的险企共97家,其中56家为财险公司,41家为人身险公司。分级别来看,23家险企评级为BBB级,49家为BB级,25家为B级。
此外,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人寿”)、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农险”)、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家险企的最新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不满足偿付能力达标的标准。这5家公司在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均已达标,因此,其偿付能力“亮红灯”主要与风险综合评级相关。
梳理上述5家险企的偿付能力报告,影响其风险综合评级的主要因素,包括公司治理、可资本化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
例如,安华农险和华汇人寿均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C类,主要是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或整改尚未完成;华安财险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最近两期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C,主要是因为在可资本化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等领域存在一定风险。
对此,普华永道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风险综合评级较低的保险公司中,公司治理方面,“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作不规范、董监高的履职存在瑕疵、关联交易占比高或披露不全等问题较为普遍。风险综合评级是监管机构基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和各类风险相关指标的表现得出的综合评判结果,因此,保险公司除了要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在安全水平之上外,还需要针对公司治理和各类风险的具体指标和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要求,提高管理效果,才能获得较好的评级结果。
3家风险综合评级升至B类
今年一季度,还有部分险企的风险综合评级由此前的不达标上升至B类及以上,成功“摘帽”。
人身险公司方面,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人寿”)、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人寿”)在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由此前的C类上升至B类。财险公司方面,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一季度的最新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也上升至B类。
从改进举措来看,三峡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战略风险等,当前正在持续推进第二轮增资和业务恢复等工作,多措并举改善公司风险状况。三峡人寿公告显示,今年3月17日,三峡人寿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轮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三峡人寿注册资本由约15.37亿元增加至30.33亿元,股份总数由约15.37亿股增加至约30.33亿股。
北大方正人寿表示,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对风险综合评级的各大类风险和子类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关于可资本化风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公司继续加强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管理并提升资本质量。关于难以资本化风险,公司分解指标的管理职责,要求加强管控和自评估,持续改进和提升指标状况,对于薄弱指标,积极组织整改,并定期追踪改善情况。
展望未来,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未来险企资本补充需求依然较强,尤其是中小险企仍将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需求,“一方面,中小险企要通过股权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强利润留存、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多元化补充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另一方面,需要加强风险管理,控制风险成本,优化投资组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升风险综合评级,从而提升偿付能力水平。”
责任编辑:杨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