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创债融资渠道持续拓宽,信用衍生品作为“风险减震器”与“信心放大器”的作用加快显现。
近期,已有多家银行开展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衍生品交易,为债券发行增信赋能。不过,受访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信用衍生品在资本缓释、定价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仍存在制度短板,建议从规则供给层面系统完善,推动信用衍生品在科创债市场更广泛、更高效地发挥作用。
“信心放大器”和“风险减震器”
在信用风险居高不下、定价成本难以覆盖的背景下,科创债融资面临“天然门槛”。而随着政策端明确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展,市场对信用增信机制的探索加速推进,信用衍生品正成为破解融资难题的关键一环。
“要真正让债券融资成为服务科创企业的一条有效路径,必须借助外部机制降低其信用风险,靠企业‘单打独斗’并不现实。”一位资深市场人士说。
在业内专家看来,要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科创债的有效发行,信用衍生品正扮演“信心放大器”和“风险减震器”的双重角色。
信用衍生品增信的市场化机制,能打通发行与投资两端,有效提升融资效率。上海清算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表示,通过由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出售与某只科创债挂钩的信用保护工具,既缓解投资人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担忧,也有助于打破信息不对称。
比如,承销机构掌握企业运营情况较为全面,在科创债发行过程中,可通过信用保护凭证转移部分信用风险,为投资人“背书”,间接起到增信作用。这一做法也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拓展投资人基础。
与此同时,信用衍生品也为持债机构提供了更为灵活的风险管理工具。对投资人而言,即便持有高波动性的科创债,也可通过买入相应的衍生品来对冲信用利差变化带来的估值风《2022澳洲幸运10开奖查询》险。一位银行理财投资负责人表示,2022年底,债市调整引发的理财赎回潮就是一记警钟。“若能通过衍生品对冲利差波动,产品净值波动可显著降低,增强投资稳定性。”
据测算,在某评级为AA+债券的收益率回撤明显时,若未配置信用衍生品,净值波动会比较剧烈;而一旦通过衍生品对冲,最大回撤明显收敛,估值曲线更为平稳。
值得关注的是,信用衍生品还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作用。上海清算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认为,部分金融机构因风控偏好、管理半径限制等原因,往往将融资额度集中投向熟悉企业,反而加剧了风险暴露。通过使用信用衍生品,机构可主动调整自身信用风险敞口,将资源投向更广泛、更分散的科创企业群体。
多家机构试水信用衍生品交易
6月9日,交通银行成功完成以科技型企业为参考实体的信用衍生品交易。作为信用保护卖方,其通过CDS为参考实体提供信用风险保护,这是银行间市场首批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衍生品交易。此外,6月5日,浦发银行表示,首笔以科技型企业发行的科创债券为标的信用衍生品交易落地,名义本金3000万元。在此次交易中,浦发银行作为信用保护卖方,为债券发行主体提供信用风险保护,以信用衍生品增信为债市“科创板”建设增势赋能。
值得一提的是,西科控股近期完成的首期3亿元PPN发行,也被市场视为“政策性工具+市场化机制”协同支持科创债的典型案例。
为配合信用衍生品交易的规范与高效,上海清算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也在基础设施层面加快建设,市场参与主体正通过“发行+增信+清算”全链条协同,推动债券市场更有效支持科技创新主体。
上海清算所表示,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单名CDS、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CDS指数等银行间合约类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集中清算服务,包含中央对手清算与双边清算,建立健全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助力债市“科技板”建设。
完善机制助力科创债发展
尽管信用衍生品工具在科创债市场的应用正逐步扩大,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信用衍生品在资本缓释、定价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亟须从制度供给层面加以完善,释放其在风险转移与市场稳定中的更大潜力。
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信用衍生品仍面临多重“落地难”的掣肘,在资本缓释效应不足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一位头部券商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信用衍生品的买方多为资产管理机构,商业银行自营账户参与意愿并不高。受限于会计处理方式,商业银行在购买信用衍生品后往往需计入交易账户,不仅无法有效降低信用风险资本占用,反而提升了市场风险资本要求。“这就导致银行买入信用衍生品既不划算也不合规。”
信用衍生品定价估值方法也有待完善。某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从业者表示,国际上的信用衍生品定价估值方法较为成熟,但我国的CRMW普遍采取双边结算,需要承担交易对手方的违约风险,国际上相对成熟的定价估值方法难以直接适用。实际业务中,CRMW的创设机构往往公布较宽的保护费率区间,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将最终定价权交给市场,结果一般是创设机构补偿投资者,从而帮助标的债券发行成功。
还有一个堵点在于——信用衍生品法律适用仍模糊,市场担忧履约争议风险。
上述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从业者表示,截至目前,信用衍生品尚无因触发信用事件而实际履约赔付的案例,法律实务经验几乎为零。
业内人士呼吁,在科创债扩容的背景下,应加快释放信用衍生品在服务信用定价与风险分散方面的制度红利。一是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信用衍生品可带来的资本节约空间,提升商业银行的参与动力;二是推动建设符合中国特色市场结构的估值体系;三是强化法律培训、标准化条款解释,避免实务争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信用衍生品“加持”科创债发行 市场呼吁加快完善制度释放增信潜力